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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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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日期:2018-9-7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7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17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1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6年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7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1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6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16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14年
6年
1991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14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13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12年
9年
1988年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13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12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11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10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16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15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14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12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11年
相近专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14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12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11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2009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8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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