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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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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
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4-30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
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5月9日—19日开展,请考生于5月7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和《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具体时间及分组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地点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体能测评通知书》。
      3.《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一式二份)。
      四、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测评标准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应测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五、有关要求
      1.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通知书》上盖章。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须在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在裁判组、社会监督员和同组考生等共同监督下进行复核研判,离场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2.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填写《放弃体能测评声明》(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体能测评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公安系统:nmsk2025@163.com
      检察院系统:113345635@qq.com
      法院系统:nmgyfgc@126.com
      监狱系统:nmgjyjrsc@163.com
      戒毒系统:465408115@qq.com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在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进行体能测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递补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拟于5月下旬开展,届时将于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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