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5年管理助理招聘体检和考察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管理助理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管理助理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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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报名序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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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国防教育科管理助理 |
00086 |
李明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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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教师发展中心) |
管理助理(一) |
00102 |
张艺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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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处 |
科研成果管理助理 |
00058 |
王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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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处 |
学报编辑管理助理 |
00276 |
高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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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蒙古艺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
科研与专项核算科管理助理 |
00091 |
闫鹏慧 |
注: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北疆艺术人才培训中心)管理助理岗位空缺。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体检机构由我校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三)体检要求: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纸质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到体检表上)、1只中性笔(填体检表用),体检表到体检机构领取;2.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3.体检结束后,电话通知体检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检;4.复检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由体检机构收取。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事宜由我校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确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