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
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编外)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编外)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附件1)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17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5F)
4.参加线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专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本人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或学籍档案的复印件,③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②③复印件须加盖复印部门的公章),④学校证明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教务部门业务印章)。
(4)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前置学历为中专的,同时提供中专学历所需的复审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证明(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方向等)。
(6)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方向不清晰的,须提交《岗位需求表》中所学专业方向证明原件(须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国外学历专业名称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字面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证明原件、翻译件原件、公证书原件(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方向等内容)或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的原件、翻译件原件、公证书原件等。
(7)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0)应聘人员有改名情况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经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12)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应聘人员须将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5.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
(1)请按要求准备上述复审材料,并按照顺序整理好,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2)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二、复审流程
1.应聘人员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区域参加资格复审。
2.审核人员结合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复审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盖章、签字,并领取《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及参加考试的凭证。
三、咨询电话
0471-3909158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