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度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范围
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比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未达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时间
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1号5号楼11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由办公区北门登记后进入。
(四)需要携带的材料
1.《比选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
以上4-6项材料复印件每页须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页数较多可在首页、关键页进行标注、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8.报考自治区商务厅自贸试验区发展研究中心文字综合2岗位的考生,须由所在党组织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有提供相关材料的单位工作人员签字、注明联系方式,盖所在党组织章);
9.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的有关佐证材料。(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由工作经历所在部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时间起止、证明人职务、证明人姓名及电话,单位盖章);
10.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材料并注意保管,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如参加资格复审时因材料不齐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承担。材料准备相关事宜可提前电话咨询。
4.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1次。递补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三、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携带材料按时参加。
咨询电话:0471-4896790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