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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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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6-16 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管理员〗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要求,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7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资格复审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见附件1)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nmgyjjrsc@163.com,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材料接收时间截止6月22日18时。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在右下角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蓝底、一寸)。
      4.专科、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参照附件2)。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
      7.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参照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年度考核表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明细。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应聘岗位要求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6)。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后,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0471-4932215。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若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空缺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相关事宜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尽量减少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4932215
      监督电话:0471-6628363、4507102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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