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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部分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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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部分岗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3-30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取消部分岗位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和交费工作已结束,现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需要取消部分岗位。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且已经交费的考生(不含减少聘用人数岗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31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或改报结束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予以退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下:
单位名称
原岗位名称
原计划招聘人数
笔试开考比例
 
交费人数
是否取消岗位
备注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城建档案岗5(项目人员)
1
3:1
0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业务岗9
(项目人员)
1
3:1
0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和能效测评中心
业务岗14
(项目人员)
1
3:1
0
 
      特此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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