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考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6-5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
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impta.com.cn)。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三、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30-12:00。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六楼人事处(新城区新华大街53号)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1份(本人在表上相应位置签名);
      (二)身份证明: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大学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原件。
      (四)学历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在有效期内,审查现场需要扫描二维码进行确认(注: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八)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6606283,4908351。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
      (二)此次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26日至30日;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拟定于6月21日17:0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打印出的面试准考证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政务公开
友 情 链 接  
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 网上缴费流程 | 易宝支付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邮政编码:010020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
蒙ICP备090038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