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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和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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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和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8-29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和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
      一、请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15:00—16:30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8楼人事部8008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届时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2023年8月31日(周四)
      三、体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凭身份证于体检当日早晨7:30到达体检中心。
      2、请体检者在体检前24小时内禁止食用油腻食物、酒、甜食;体检前12小时内禁止进食、进水。
      3、抽血与腹部超声检查当天早晨须空腹,此外,做前列腺、膀胱和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者须憋尿。
      4、怀孕或可能已怀孕女性,请勿做X光(包括钼靶、骨密度、X光室各项检查)和宫颈涂片检查。
      5、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费用自理,每人450元。
      五、如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联系电话:0471-3451022
      此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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