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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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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自治区民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实地审核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2:30到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402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院7号楼)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时,相关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有关证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六)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4894991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公告有关事项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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