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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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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5-5-21 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
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为准。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按以下排序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
      1.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
      2.《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2025年应届研究生未获毕业证、学位证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代替(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
      5.研究生毕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研究生没有正式毕业论文的提供论文初稿)。
      6.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学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的,报考者需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附件1)。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若考生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符合要求的,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相关内容的工作证明。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12.无犯罪记录证明。
复审材料请考生按照如下顺序整理准备: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应届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毕业论文,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红本)、护士资格证书,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档案存放证明,在编人员已过试用期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材料,其他所需材料,考生诚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材料涉及原件的,原件、复印件分开;所报岗位不涉及的材料不需提供)
      三、其他事宜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其硕士研究方向是否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字并确认后,于资格复审前将声明扫描件发送至nmgzzqrmyyrsc@163.com邮箱。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要求
      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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