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1+N”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李斯琴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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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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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
野外调查岗3 (普通岗位) |
李斯琴 |
3115042001305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办理。
四、受理电话及时间
电话:0471-3355882 0471-3316131
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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